1 ) 在疏离和意义路上
我第一次读凯鲁亚克得在路上时候是高中或是大一吧,记不得太多了。
我记得不多的是几个爱好文学的青年进行公路旅行的故事,唯一有印象的人物只有Dean Moriaty,甚至对作者本人的名字都未曾记得。一开始我觉得Dean只是凯鲁亚克的臆想,不过更加专业的60年代文化粉丝都知道Dean的原型是尼尔卡萨迪。卡萨迪是个真正一生践行了嬉皮士精神的人,作诗,离婚,一生真正的“在路上“寻求意义。并且因为贩毒入过监狱,最后走向了死亡。
当时我也并没有特别得了解垮掉派和六十年代得亚文化等等,直到最近也没有勇气再读一遍《在路上》。只不过去年在北京三联书店,在某个冷的有些 desperate 的夜,我发神经的跑到三联书店去读了一本《孤独旅者》,读完就在圣诞的寒夜自己睡在空空无人的书店地板上。
说了那么多废话,我注意到的是本篇的导演 Walter Salles 导演过《中央车站》还有《汾阳小子贾樟柯》,而编剧除了凯鲁亚克,另一位 Jose Rivera 曾经导演过《摩托日记》这样的电影。从这两点估计也能嗅到太多的信息了。
读这本书,看这种电影,和拍这种电影的人,我们这些人总有某种莫名的联系。
我最近开始反思以宏大的方式探讨自己为未知的事情,原因其一在于六十年代的亚文化也有它非常复杂难以捉摸甚至矛盾的一面。另一方面我也不想为了输出文字而输出。电影就是电影而已,它的直观感受相比背景来说也很重要。电影的画面感和戏剧性有它直观的魅力,虽然缺点上是传播的信息远不如小说多。所以也并不再希望侃侃而谈那个六十年代,和所谓的亚文化,反文化。
在小说中,如果我没有记错凯鲁亚克花了大量的篇幅描写了那些形似公路流浪汉一般的生活,诸如他们如何在回去纽约或是某个州的路上不得不偷一些食物和逃避一些加油站的油费。当你真正遇到过这种生活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他会对你的精神生活有着怎样的摧毁性和重塑性。一方面我觉得今天中国社会的青年同样面临着物质生活和价值意义的巨大的焦虑感。如果你真的生活贫穷,那么贫穷和苦难有可能将你对于它的思考激发出来,你会变成一个对于人文体系有所感知的青年。但是实际上我们更多的真实发生的情况是另一种:我们的青年希望与贫穷彻底的决裂,变成了恐惧的功利主义者。
个中原因我觉得当然是个宏大的问题,不过总体来说和个人的审美,道德价值取向和思辨能力有关系。
关于电影
很重要的是我觉得凯鲁亚克得境遇一定和这部电影的描述相去甚远,虽然我已经忘了原著太多的细节。但我依然确信这一点。
电影过多的描写了Dean 这个人物和他复杂的爱情生活,以及他对于生活的热烈,奔放,sex方面豪迈的细节。再说句没用的,我对女主角选 Kristen Stewart 颇为不满。可能导演出于票房的考虑,但凡是有些颓废向甚至和嬉皮士感觉有点沾边的主角的电影都会选择她。我认为她已经成为了一个美国电影十分公式化的人物。比如内地得唐嫣或是杨幂什么的。回到Dean,反倒来说主角Sal成了配角的感觉。也需《在路上》的主角本来就应该是Dean,或者说Dean的反文化形式生活正式凯鲁亚克开始他垮掉派形式生活到后来纯精神主义生活的开端时期的理想写照和向往。(一定只是开端,而后来凯鲁亚克似乎走向了更加禅宗的向路上)
关于这部所谓的公路电影,我最感动的细节是开篇,Sal走在田野的高速路上前往丹佛,卡车司机和前往几个不同州的50年代工人,流浪汉拉他上车的细节。他们问他还有多少钱,他说只够在丹佛买一瓶威士忌。凯鲁亚克会花很多笔画描写他故意把自己从一个中产阶级掉入流浪汉的的窘迫的生活细节。例如他在为了赶路的生活费用不得不做为火车搬运工的辛劳和对于那些工友的生活的等等诸多细节描写,应该是垮掉作者作品中很重要的主要部分。包括Sal在和Terry在作为棉花采摘工的生活的辛劳和那些社会底层残酷却充满自由诗意细节应该才是垮掉派作品的核心。实际上从这点来说,一些现实主义作品显然要好得太多了,诸如贾樟柯的作品就会描写其实男主角说不定只是应该和女生闲聊了一天,看似隐晦的确定了爱情关系,只不过最后轻描淡写的被女生甩了而已:如果你作为一个社会的底层,你最有可能的真实的境遇就是如此罢了。而像电影中Terry和Sal一见即啪的…我以对美国50年代文化十分狭隘和无知的理解,在性解放还没有来临之前,美国人有这么开放。当然毫无疑问的是,作为垮掉之王的凯鲁亚克虽然与其后的嬉皮士的价值观相去甚远,但是他作品中的行为确实深深的影响了那一代人和那些社会运动,
另外从凯鲁亚克得作品来看,爱情应该绝对不会是主题,甚至不会是以一个特别重要的元素。并且主角们看似疯狂的酗酒,性爱,疯癫是一种极其形而上的行为。如何脱离现代性的生活,脱离城市和消费体系,脱离美国50年代中产阶级固有生活线路,然后在极端的恶劣的,贴近底层的流浪式生活中找寻意义感和精神生活才应该是垮掉派作品的主题。
最后在电影的结尾Dean与Sal告别的一刻,我们也可以看出凯鲁亚克并没有如Dean那样迅速的走向一个坠落的极端。凯鲁亚克在描写了一个影响了一代的人的经典得嬉皮始祖的形象之后,自己却走向了另一条不太一样的道路。凯鲁亚克一直都知道自己的文学工作会为自己带来巨大的名誉和良好的生活。只不过他是主动的抗拒远离了这一切,最后他同样客死他乡。如果说我们对于他作品中描写的迷人的迷离的游走于诗意的迷幻的意义感的精神生活与公路景观的世界中的人有过一些了解的话。那么凯鲁亚克本人的显然更难了解。这种对于主流价值的疑问和疏离感与疲惫的美感和背后隐藏的对于意义的拷问的文化,至今未能真正的走进中国的青年思想生活中。
2 ) 顶级盲流的自我修养
盲流即“盲目流动”,泛指活跃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全国到处流动的,无所事事的青壮年。按照这个定义,《在路上》里的年轻人都是盲流,他们无所事事,沿着66号公路没有目的地的全国乱窜。但是他们之中只有一位堪称顶级盲流——迪安。只有他,身上齐聚了所有顶级盲流应该具备的素质。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有型
顶级盲流必须要足够帅气,不够帅气始终入不了流。就像不知名地下乐队的主唱也必须是帅气逼人,或者曾经帅气逼人。不然的话还是好好练练架子鼓吧。前台不属于你。
2,快乐制造者
一般盲流很容易迷失在对现实生活的不满之中,顶级盲流却能够时刻保持兴奋,随时找到乐子。或许会有短暂的沉默和平淡,但是他们一定能最早找到新的打破这种乏味状态的兴奋点。
3,兴奋剂
即使这样,生活的大多数时间仍然是平淡如水的,为了保持亢奋状态,他们需要类似于酒精啊,毒品啊之类的兴奋剂来保持自己高昂的状态。普通盲流永远只能在他们的带动下进入高潮,而无法成为主导者。
4,混乱的私生活
他们永远有数不清的女伴,你也永远不知道他现在是和其中哪一位女伴在一起。普通盲流只能充当类似于本片主人公萨尔或者《挪威的森林》里面的渡边君又或者《与青春有关的日子》里面的冯裤子一样。默默地看着他们keep fucking。
5,永远不和生活讲和
迪安就算真正的结婚生子,也不可能安定下来。因为他们无法忍受平庸无聊的生活,书中的各色人物后面都逐渐安定下来,但是迪安,他不会这样,他的心永远是躁动的不安的。暂时的回归只是为了下一次上路。用原著里面的话说,“我还年轻,我渴望在路上”
6,不会担负责任
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责任或者付出,迪安一生只有一个追求:高潮,无论是酒精,毒品,放逐还是性爱,他只想要高潮。《阿飞正传》里面的张国荣也是这样,当然,王家卫会告诉你说,他们是无脚鸟,累了就在风中睡,一生只落地一次,就是他们死的时候。
7,文艺素养
迪安走到哪里都拿着那本《追忆似水年华》,现实中的凯鲁亚克最喜欢跟你讲禅。这把他们和普通盲流彻彻底底地区分开来:普通盲流是因为对世界认识不足而成为盲流,他们则是因为对世界认识的太透彻而成为盲流。两者云泥之别,不可同日而语。
8,非正常离开
迪恩不知所终,凯鲁亚克死于酗酒,阿飞死于斗殴,《挪威的森林》里面的永泽在他女朋友自杀之后也下落不明。他们穿梭于一段又一段的生活中,潇洒的离开。留给他人的只有孤独的背影和永恒的精彩回忆。
《在路上》这本书的意义之重大——社会发达的标杆,嬉皮士和全球穷玩的启明灯等等等等不多说了。作为文学作品,原著的重点在于一种状态,就是上面说的那种“盲流”的状态:鄙弃世俗,无所事事,追逐高潮。他直接重塑了整个后现代欧美文化,间接影响了后进发达国家的年轻人思想。
但是很明显,《在》难以成为一部好电影,因为他并没有一个传统的戏剧结构,缺乏起承转合。这是原著的精神决定了的,《在》用大量碎片式的场景和人物刻画来描绘人物的意识流动和心理状态,而这个东西大概很难在大银幕上呈现。没读过原著的人很可能根本无法进入电影的节奏。
这种意识流的电影中最重要的就是主角,他们必须充满魅力,散发光芒。作为意识流电影中的大拿,王家卫很了解这一点,你敢想象《春光乍泄》不是由张国荣和梁朝伟主演的?那样的话,恐怕观众早就分分钟关机走人了。《在路上》里面的迪安和玛丽露都选的很不错,男的颇有几分布兰德皮特年轻时的风采,女的更是《暮光》系列女主。两人在片中放荡起来真能带出一些“盲流”的诗意,称得上顶级盲流。
由于《在》本身就不具备一部好电影应该有的结构,加上毕竟众口难调,就像古典文艺青年心中的哈姆雷特,一百个盲流心中有一百个《在路上》。为了避免被口水淹没,导演索性直接照搬原著,当主角最后奋笔疾书并在口中反复喃喃自语“莫里亚蒂迪安”的时候,我猜这部盲流心中圣经般作品的电影版已经能够满足大多数普通盲流那颗迷恋折腾的心了。
3 ) 你那么干净,我那么脏
看完《在路上》以后心情难以平复,平时看完电影都要沉淀一下再做别的事情,看完这部电影为了尽快平复汹涌的内心转而看另外一部电影避免让思绪陷进去,无论多么好的电影陷进去都是不好的,要拔出自我站在一旁沉稳应对才是对待电影的好态度。看完电影得知这是一部同名小说的改编,作者是杰克·凯鲁亚克,这部小说是自传性的小说,也就是说在电影里看似很多疯狂激情的镜头,作者本人已经在四十年代末体验一番,遥看现在的年轻人做着自认为疯狂酷毙帅的事情在凯鲁亚克看来都是不够看的,他早已玩过,甚比你们更会玩。
这是一部好电影,本想在看完小说《在路上》再写这篇影评,但是觉得来不及了,也许等我看完小说后会再写一篇文章纪念这部老去的伟大之作,在看完第二遍后的一个下雨的午后我写下了标题,开始动起笔来,期间也有把这部电影介绍给身边的朋友,他们都是找遍各种理由对这部电影不予理睬,后来看第二遍同两位朋友一起看的时候,一个朋友要么接电话发信息要么上厕所吸根烟,在看到一半的时候他忍受不了困意先睡觉了(电影总共就两个小时十九分钟)我只好和另外一个朋友把剩下的看完,幸好这个朋友看完以后对我说这是一部好电影让我倍感欣慰,为什么这样的题材吸引不了你呢,我觉得始终还是对电影的态度和热爱问题,这部电影描述的都是年轻人堕落糜烂的生活,里面充满了吸烟,醺酒,抽大麻,飙车,乱搞,性爱的画面,甚至是那个时代,都是非常吸引人的,我承认当初看这部电影的时候都是奔着大量性爱场面去的,但看完以后性爱场面不是最吸引我的,最吸引我的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感情,凯鲁迪克笔下的两个男人吸引了我。
男主角赛尔有点像莱昂纳多某一个年轻的时期,他沉韵的眼神好像总是在思考,又思考不出答案是什么,他把玩世不恭的迪安视为亲兄弟,那个年长者布尔对赛尔说的也就是赛尔所认为的,赛尔能发现迪安身上神圣的地方,虽然他不负责任,宁顽不顾,风流成性,潇洒快活,满口谎言,不计后果,甚至让人上火,但有没有发现,他总能影响身边任何一个人,身边的人也总是受到迪安的影响,让人爱恨交加,恨得牙痒痒,如果他身在中国,那就是绝种贱人,但是赛尔总能包容他,也许赛尔也是受到他的影响,他有一点看起来很值得让人欣赏,那就是义气,他为了赛尔不顾他大肚子的老婆和女儿,说走就走,和赛尔继续潇洒快活,但是当赛尔病倒了的时候,他说可怜的老赛尔,然后不打招呼地抛下他拿起他的钱包也走了,他总是为了自己,他是个自私的可怜虫,因为他自私到无私,所以他可怜,他那16岁情人玛丽露更是可怜,她为迪安着迷,为了迪安丢掉了一切,终究她也变成了迪安。
“他一说起痛恨的东西,就两眼冒火,而一高兴,便满脸放光,每块肌肉都绷得紧紧的”赛尔这么描述迪安。迪安坐在副驾驶上倒转着身体,脚搭在后座上捧着一本书,赛尔在开车,车在行驶,阳光透过玻璃照在他金色的头发上,他照书念着“他们不珍惜生命,是吗,可世上还有什么,能比生命更值得珍惜呢,毕竟这个礼物,上帝只给我们一次,这句怎么样,赛尔”看到这里,以为迪安好像顿悟了生命的真谛吗?错了,他只是在一脸严肃地调侃生命,到了后面他一如往常地疯狂,挥霍生命,到底什么对迪安来说才是重要的呢,他好像没有重要的目的,他的目的就是让自己快活,让自己绽放出燃烧的火光,也许那也是圣神的。
在迪安抛弃情人与赛尔独自回去找自己老婆的时候,他的情人因为失望永远地跑了,赛尔住在玛丽露靠姿色换来的多住几天的破旧旅馆里,他烟瘾来了就捡地上的烟头,纸写完了就在垃圾筒捡废纸,这一刻,赛尔又有某种艺术家的光芒,可事实上又是那么地心酸。而这一切也是他自己造成的,你所交往的人都是你想要交往的人,而与你交往的人影响你的一生。
电影里除了赛尔和迪安外,剩下的人物在某个画面也同样让我印象深刻,那个戴着眼镜的GAY卡洛,原本是三个要好的哥们,但是他深爱迪安,他痛苦地缩在墙角,看着他们说“暴怒的季节要来了,朋友们,你们的快感只是一种幻觉,你们一路飞到西海岸,总有一天会突然从高空坠落,摔在地上”他充满嫉妒的眼神看着玛丽露,他是最早感到痛伤然后醒悟的人,也是最后仍然放不开的人。
迪安的老婆卡密儿(蜘蛛侠1的女主角)她对为了和赛尔出去找乐子正要要出门的迪安说“别以为你问过我,就可以好受一点了”迪安一走她便哭了起来,她怀着孩子,另一个孩子在婴儿床上大声啼哭,她此时多么地难过,无依无靠,而他的男人也靠不住,她大骂他骗子,以后都不要回来了,在她把迪安赶走后,她在窗台偷看,心中依然不舍,她只是想要气一气迪安,她只是希望迪安回心转意,能够可怜可怜她这样一个女人,但是她失望了,迪安走后,她换了身白色的衣服走到镜子前用发夹夹起头发,她要出去工作,不然她无法养活这个家,养活这两个孩子,她的眼神里透露出男人靠不住。
迪安的情人玛丽露(暮光之城的女主角),人家说情人都是比老婆更能受到男人的优待的,但她不是,她对迪安失望到要和他的好兄弟上床,她和赛尔激情一夜后,留下一封信给赛尔“亲爱的赛尔,我要回丹佛去找我的水手未婚夫,我不要再奔波了,我亲爱的情人,感谢你给了我美妙的一夜,你要是再见到迪安,该狠狠踹他一脚,我爱你”要是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会和赛尔在一起,但同时她也无法阻挡迪安的热情和疯狂,她喜欢和迪安在一起,但是她爱赛尔,在艾德家里,她看着墙上温馨的画,她看着狂想家布尔教儿子画画,那个时候我就知道她想有个家了,做情人的路总是坎坷。
艾德,那个胖子,他为了迪安和迪安一样抛弃自己的老婆,她打电话恳求赛尔让艾德回家,她生气地对赛尔说“他们没有钱,他(艾德)娶我,好付油钱,我们上了车,迪安像个疯子似的飙车,一路上吸着大麻,我想上个厕所,他们都不肯停车,我说了几句,他们就把我丢在图森了,丢在图森”赛尔说“迪安哪天要是死了,你会什么感觉呢”她说“我巴不得早点”(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人都那么仇恨迪安)。艾德最后选择留在了她身边,目送他们离去的时候,他的内心是非常渴望和他们一起走的,他留下一个渴望但是可悲的背影。
赛尔的妈妈,一个老女人坐在家中,失去丈夫后她无精打采,她心里抱怨儿子为什么交上这样的朋友,赛尔在外流浪后回到家里,她只对儿子说“你都到哪儿去了,都瘦了”唯一能做的只是拥抱赛尔,那种切子之心,看着他们偷油,却没有训斥他,听着赛尔找借口“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怎么说吗,我们应该降低生活成本”她爱这个儿子,所以容忍他做任何不好的事情。
赛尔是个英俊迷人的男人,他喜欢看书爱写作,能让女孩子喜欢,为他心动,愿意和他上床,他是个聪明的人,和曾经坐过牢的男人坐在车上听他讲述如何杀死自己的老婆,他一言不发,他尊重这个人讲话,他尊重任何人,但是他依然受到迪安的影响,受到这个最后抛弃他的男人,拿走他的钱包,赛尔躺在床上流出了滚烫的眼泪。
一年后,在纽约的某个街道,迪安找到了赛尔,迪安含着泪光落魄地站在赛尔面前“亲爱的赛尔,我沿着铁路来的,老旧的长途车,椅子硬邦邦的,穿过一道道铁路,受了五天五夜的罪,就为来看你”他看着上车的赛尔,他说兄弟,我永远爱你,他站在街道上看着赛尔坐的那辆车,他在想什么,这一刻,迪安的神情感动了我,他是多么的悲哀,也是让人感到多么的心酸,他眼睛里都是泪,他从没有过如此迫切的眼神。他寄给赛尔的信里写道“我宁愿失去理智,沿着轨道流浪至墨西哥,带着血管中淌着的海洛因,带着满眼满耳的大麻,在边境旁泥土屋的地上吃着佩奥特,宁愿附身马路边,在西部落日余晖下的餐馆边哭泣,宁愿卷缩着,让赤裸的腹部,贴在辛辛那提路边的锡罐上,宁愿拖着一条腐朽的枕木,到落基山脉的各各他,宁愿在加尔维斯顿头戴荆棘,在洛杉矶被钉住手脚,在丹佛被立起等死,在芝加哥被从体侧刺穿,在新奥尔良死去,就地埋葬,再在顶山的某个角落复活”
这些诗是好看的,确实让人随着诗无限遐想,他们用青春用时间用感情用身体用快感写下这些文字。这些文字触动了我,有时候不断问自己,在别人眼里我到底是什么,人与人的热情到底能维持多久,热情过后还剩下什么,夹在手指上燃烧的烟,肚子里淌着浓烈的酒,黑漆的音响里传出刺痛耳膜的音乐,躺在身边一丝不挂的女人,飞驰在马路上的车,车窗外像似静止的人们,尾气下朦胧的夕阳,高高在上不明不灭的路灯,一本本快要翻烂的书,那些日子就是这么过来,然后离去,不说一句话,毫无良心,无非想证明自己还活着,活得比任何人都重要。
在美国,夕阳西下时,我坐在快垮掉的老河墩上,仰望新泽西上方的长空,想象大片的荒野,延绵不绝,在大地上隆起,直至西海岸,道路远没有尽头,人们在这无尽的路上,纵情遐想,在爱荷华,我终于知道,长庚星一定会低低挂在空中,昏暗的光洒在大草原上,而这只是在夜晚还未完全降临之前,当夜晚到来,笼罩了大地,描黑了河流,包裹了山峰,掩藏了海岸,没有人能预测未来谁会怎么样,只知道我们都会凄凉地老去,我想到了迪安·莫瑞亚提,我甚至想到了老年的迪安·莫瑞亚提,我们从未见过身为人父的他,我想到了迪安·莫瑞亚提。
4 ) 1949年的友谊
也就是因为小K才看着片子的。怎么说呢,这部片子看了两遍,第一遍主要为小K,第二遍才认真看了下。本来是只为打发时间的,但也因此意外有了些小想法...
主人公是个在父亲去世后灵感枯竭的作家,偶然的机会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某男和他的女友(小K演的),后被此男那种浑浑噩噩却充满刺激的鬼混生活所吸引,于是决定离开家和大家一起去游走、流浪...
在路上作家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参与着某男的生活,和他一起经历他泡妞、吸毒、性爱etc. 与此同时,他还拿着他那小破本本不停的记录着各种灵感。后来他和某男去墨西哥玩,在大麻性爱的刺激后,作家终于开始接受放荡青春的惩罚-高烧几乎致死,而此时他认为他最好的朋友某男,却悄悄的离开了他,还带走了他的money---不过就如同所有小说惯有的情节,作家没有死,后来反而成名致富了!
此时重点来了:某个寒冬里的夜晚,当作家穿着笔挺的呢大衣,准备和女友等去听歌剧时...某男又出现了在了离作家5-6m远的地方,穿的很单薄破烂,瑟瑟发着抖,轻轻的叫着:is that u,man?这种不确定的声音,就好象他们之间的距离一样亦近亦远,亦实亦虚,而当两人开始面对面的交谈时,某男的穷酸困苦就被作家的高贵反衬的淋漓尽致,看着某男冻得发抖的样子,其实我想如果是朋友的话,还是会心有不忍的请他到那个暖和的地方去坐坐,或者给他写money让买点什么填肚子之类的。可惜作家没有这么做,他只是很冷淡的看着某男,忽略着他的困窘,好像只是为了应付差事般的闲谈而已。也许在某男抛弃他的那一刻,作家的心就已经死了吧。而最后,作家还是被朋友叫走了,某男只能用夹杂着苦味的声音对着作家的背影喊了一句love u ,ever,可惜连着最后的挽留也被寒风瑟去了该有的音调。作家就这样走了,看似什么也没有听到,看似没有任何留恋...
也许人对旧事旧物或多或少都会有点慢热吧。回到家后的作家,坐在打字机前思考着,突然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开始了乒乒乓乓的写作。他写的是当时和某男一起风光鬼混的日子,写的是他们之间的每一次谈话,写的是他们之间的每一个故事,一根一根的烟,一杯一杯的酒,作家还在继续的写着,似乎想要把他们的友谊就这样的写下去,也似乎在暗示着某种希望-愿他们的友谊长存...他就这样头也不抬的乒乒乓乓的敲打着字机,那种清脆的声音让人想起了他们的那段激情、那段放荡...
人是不是都是这样-越想翻篇的东西却永远翻不过去,越以为已经无所谓的事情却还是那样刻苦铭心,越以为不会在意的人其实还会在心里留下些许波澜。那时的他、她和他们,曾经的一件件琐碎小事儿,都会不留痕迹的在我们的心中找寻着属于他们的角落,然后慢慢安定下来等待着你的发现,即使你被他们狠狠的伤过,但还是会犯贱一般的只愿为他们保留着那段最美好的回忆,也许这就是成长吧...
5 ) On The Road
前几天看了由凯鲁亚克的小说On The Road改编的电影,让我想到一些事情。电影说的是二战以后美国平民阶层的青年希望自由掌控人生,也就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从传统中突围出来,这场战争几乎持续了这一代人的一生。直到今天,全世界的青年人还在继续这场战争。
新科诺奖得主Bob Dylan在歌词里写下的:“You don`t get anything you don`t deserve,where we were born in time.( 你不该遭受你不该受的,因为你生逢其时。) 是这一代人的脚注。他们注重精神体验,文学,不管走到哪,迪安都会带上那本残破的《追忆逝水年华第一卷》,爵士,血脉贲张的节奏,还有汽车让人无我的速度,陌生地域的强烈刺激,人和人的亲密无间(这其中就包括性的解放,身体回到人类原始阶段作为交流的媒介),这样的生活是迪安的理想。
理想的售价往往比你兜里的钱多一刀。迪安没有工作,当然这是因为他根本就不想工作。在路上他们没什么东西吃的时候,都是用偷的,汽油也是,他们有口头禅,杜鲁门总统说要降低生活成本。在处理人际关系的时候,他们也有自己的风格,迪安的妻子怀孕,家里还有一个婴儿,迪安自顾自地带赛尔去听爵士音乐会,妻子要和他决裂。之后他们俩驾车飞奔墨西哥玩了个昏天黑地,碰巧赛尔生病了,迪安又丢下他回去和卡密儿复合。影片结束的时候,在纽约街头,迪安想和赛尔单独呆一会儿,赛尔也拒绝了。他们处的原则就是你有求而我不必应。就像布尔.李问赛尔,像迪安这样的人为别人做过什么?他压根就没有责任感的概念,可他却总是觉得别人有满足他的义务。可是赛尔,却觉得他神圣的一面带给人快乐。这样的人际关系不会给人压力,不用总想着知恩图报,当然也没有任何安全感可言(玛芮露的离开就是这个原因,卡密儿和迪安决裂也是),不过对他们来说,安全感是建立在自身上的,无需进口的。
迪安的理想的确是实现了,因为他要的生活不是一种范式的目标,是时时刻刻性的,不工作就是理想,听爵士就是理想,飞驰在西部公路上就是理想,所以说他时时刻刻活在理想里。而凯迪亚克,迪伦也是,他们生活,他们写作,他们的理想全在里面。而更多的青年人呢,他们无法不工作,工作即生存,他们又不想被工作奴役,到这里,就自然而然想到80年代的中国青年,玩摇滚,很有力量的摇滚,写诗,遍地荒芜里野花燎原,我记得哪位老师说过一句,看不见希望的时候是感觉最有希望的时候。
当格局建立之后,几乎所有的力量都是同向的(这时候的力量已经变质了),后文革的知识青年惧怕在野,惧怕身处权利体系外的被动,但是进入体系的条件首先就是反对自己的立场,服从传统,站在自己的对立面怎么坚持自己呢?对历史的拨乱反正往往会有矫枉过正的副作用。
还有一种on the road,日本式的,温和的,就像是枝裕和《奇迹》中小田切让扮演的父亲,热爱音乐,却一直没有机会出道,边打零工边做音乐,至少不会给别人添麻烦地on the road,可是还是和爱人分开了,还是不能被传统接受。传统到底是什么?集体生活智慧?还是吃人不见血的魔鬼?
2016.10.14
6 ) A Love that Burns
Dean Moriaty的迷人是显而易见的。这个有着James Dean一般形象的年轻人身材健硕,笑容纯真,一双湛蓝的眼睛清澈透明,谁能忍住不爱他?不仅姑娘们要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就连朋友们也如痴如醉,不惜丢掉好日子跟他上路,从纽约到丹佛到旧金山到新奥尔良再到纽约——音乐、激情、性、毒品、书、自由——你能想到的跟青春有关的一切,让生命澎湃灵魂飞扬的一切,都在Dean Moriaty的路上。
电影《在路上》有两场舞蹈,两回爵士表演直看得人血脉喷张。一次是1949年新年夜Dean Moriaty(Garret Hedlund)和他年轻的小妻子Marylou(Kristen Stewart)在聚会上对舞,两个人跳得大汗淋漓气喘吁吁面颊潮红;另一场是Sal Paradise(Sam Riley)和Dean南行墨西哥,在当地小酒馆里喝得天昏地暗,与一群浓妆艳抹的妓女从室内跳到室外,从地板跳上欢床。Sal与哥大的朋友Carlo Marx(Tom Sturridge)初识Dean,一行三人在纽约某个黑人酒吧听爵士萨克斯飙乐激动不已,讨论如何才能获得“it”——真理、涅磐、自由,随你怎么翻译。后来Dean不顾怀孕在身的妻子Camille(Kirsten Dunst)和襁褓中的婴儿,与刚抵达旧金山的Sal去听奔放的爵士钢琴,被Camille扫地出门,这成了他再顾丹佛寻找父亲的起点。看吧,音乐、酒精与毒品是在路上的催情剂,是诗与歌的催化剂。在不断的寻找、经历与逃离中,Dean不断地展示着青春惊人的华美与生机勃勃;与此同时,他的任性、自私与怯懦却在Sal的眼中慢慢剥离,终于变成墨西哥肮脏病床上控制不住的眼泪,绝望得叫人窒息。
连接这一次次高潮与低谷的是延绵不绝的公路,是路两侧望不到尽头的原野与戈壁,是一个个的搭车客,是路上的人。Sal对“it”的寻找有种宗教般的执著与虔诚,他在Dean的身上看到了真相的某个侧影,看到了灵魂对自由与真实的最原始的近乎兽性的向往。这种向往以放纵的形式出现,与宗教的灵魂献祭相似,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决绝的自我奉献,是抛弃式的反叛与自虐式的心灵折磨,是迎向美的丑恶的跋涉。这条以离开为姿态的朝圣之路注定要承受罪孽与不忍,注定要在伤害中慢慢老去,迎接生命最严厉的惩罚与千疮百孔的馈赠。
Sal爱Dean,Carlos爱Dean,但谁也无法成为Dean。Dean Moriaty是不羁青春的实体具象,是规范世界里所有饥饿渴望的平行幻影。我没想到巴西导演沃特•塞勒斯(Walter Salles)真能把这样一种具有音乐旋律的迷雾般的文字变成可信的视觉符号,在一段段往复上路下路的演奏中让每个视觉形象慢慢演变、成长。在季节与情感的变化中只有Dean永远都那么可爱、那么可恨,永远都那么迷人。谁也不能像他那样迎接彻底的离去与献祭,谁也不能像他那样在某个突如其来的夜晚闪着永恒清澈的眼睛向已远离的人们说我爱你。那是遥远的青春,残破的理想,那是一次又一次的再见。我没能忍住眼泪,因为我终于知道在每一扇打开又合起的门背后都有Dean Moriaty在轻轻吟唱。
当然,对于原著党,无论拍成什么样都是不会满意的,因为理想和现实总归会有差距。这个片子的制作其实是很好的,它的味道是对的。加内特·赫德兰的表演很棒,性感、叛逆,笑起来还带些孩子气,是一个想象中的榜样,他让主人公念念不忘,这是一个难忘的瞬间,三星半。
我不向往也不喜欢这样的青春。
人不疯狂枉少年,人要疯狂趁少年
且走且停且搞,胡天胡地胡骚。
文学影像化的优势和弊端都在这部电影里显露无疑,Dean越看越像年轻几岁的Christian Bale。
原著的故事梗概让电影剧情虽显冗长却仍讨喜,结局让人慨叹唏嘘,【青春路上多过客,相爱容易相忘难】。摄影配乐俱佳,卡司过于讨喜,配角闪瞎眼,尤其是Dean,颠倒众生,如火不羁却如水柔情,梦里花落知多少,故交不知在天涯海角,仅可怀恋:I think of Dean Moriarty, think, of, Dean, Moriarty...
首先,我不是原著党,因为这本书被萨比摇滚青年们天天挂在嘴边用来装逼搞的臭名昭著,所以至今我也没读过。单说这部电影,实在是难看至极,作为一部公路片,连风景PPT的最低标准都没能达到,满眼都是流水账,除了滥交和飞叶子就没别的了,难怪摇青们会喜欢,呵呵。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期望过高,失望过大。在“垮掉的一代”面前,电影在诠释“垮掉”二字,却忽视过多内在的东西。那生活是你我迷恋的-“不羁,疯狂,自由,浪漫”,可电影丝毫没有让我感受到。除了性爱,大麻,音乐,还有什么?最后那被拉回的现实,并不会震慑到我,一丝可怜而已。斯图尔特去死吧!
《在路上》现有字幕渣得离奇像是机器翻译。电影不太喜欢,零散琐碎,太平实缺少诗性自省,演员不入戏,美丽的克里斯汀·邓斯特居然不是主角,和《逍遥骑士》《午夜牛郎》等不在一个档次。沃尔特·塞勒斯虽有《中央车站》《摩托日记》,但对《在路上》小说理解有问题。这个小说应该在四十年前就拍出来啊
我想如果没有强大的科波拉,应该拉不来那几个每个人都能独挑一部戏的明星。Tom Sturridge还不错。其他演员不是太滥就是乏善可陈,导演的问题深重,演员长的和演的都太现代了,dean是那么重要的一个人物,但是我一看到Garrett Hedlund就出戏。另外摄影还好。再有配乐挺好,原声会很不错。
这片就像只毛毛虫,随时挠着你那颗骚动的心。可惜公路味差了那么一点儿,到南美才上道,却被一笔带过了。
没看过原著不知道是不是本身就是这样,剧作本身是比较散的,不过几个演员一个比一个浪荡不羁,倒是气质十分贴合。(斯图尔特演浪荡女简直手到擒来啊。)看到最后纽约的重逢还有点眼眶微湿啊,这一辈子,其实都是on the road
“垮掉的一代”在路上寻找自我,我从来没觉得《在路上》是本伟大的小说,它只是在对的时间出现在了对的时代。这部电影更是浅显,没有了意识流的文字语法游戏,电影保留了追求自由个性这一路上的事件,萨尔的内心转变只剩下了软基情,其实改变他的是信仰,神秘的东方禅宗让他找到了生命的意义。★★★
比我预期的好太多,大概读过几十页的原著,也就当没读过好了,电影一点也不让人失望。公路片一贯令人神往的风景,又文艺片独有的情调,结尾Dean泛着泪光的眼神直击心坎,不得不说选角真是出色,加内特在水准之上不说,Sam Riley初见便爱上,KS终于得到了释放。所谓的垮掉的一代,闪着光啊。
What is love? A passion that burns, a secret that dooms, memories that linger? In search of humanity and dark truth, we are always on the road.
塞勒斯肯定会让原著党们不满甚至愤怒,影片一定程度上抛弃了原著中的核心,反而通过Dean刻画了一段如黑夜蜡烛般极度燃烧的迷茫青春,技术环节在水准之上,片尾纽约街头重逢那场戏眼眶微湿。加内特是众年轻演员中表现最出色的,性感野性不羁同时又迷茫脆弱,完全刮目相看。
命题作文吗?女人爱你,男人也爱你,可惜你只爱自己。
原來Garrett Hedlund說話声音这么好听,低沉迷人超級性感!男演員都不錯!牙叔很开心的打了个崩坏的酱油!可惜女演員問題太大,斯图尔特拼尽全力跳的那段放荡舞看着实在别扭,没气质没演技令人捉急,邓斯特又特別显老 像个跑错片场的大妈,杯具。。。
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疯狂
忍著一臉bitchy相的暮光女看了這部。Sam在我眼裡算是亙古不變地被Ian Curtis附身了。Dunst小姐光速坍塌成了大媽。沒必要迷戀垮掉派,我們是爛掉的一代,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曾經多麼嚮往顛沛流離,卻始終相對封閉地熬著。旅行是令自己警醒跟充實的方式,在迷失之前,去進行一場自我清洗之旅吧。